关于档案

  • 作者:不详
  • 来源:
  • 日期:2017-05-17 0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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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我办接收怀化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档案。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的规定,档案不得由毕业生本人自带或委托他人转递,一律由学校统一寄送。

档案转出——需调转档案的毕业生,持以下材料到怀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怀化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旁)现场办理:

1、由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如人社局、教育局、中央企业、人才交流中心等)出具的《调档函》原件。(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档案调配权限,其所出具的调档函无效)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完结后的档案,一律由我办免费通过机要转递到接收单位,不允许自带

人事代理——档案到我办后,我办只负责档案保管,不提供人事代理等其他服务。如需进行人事代理、转正定级、计算工龄、评定职称、保留干部身份等,请向当地人社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咨询。

党员档案转出——需调转党员档案的毕业生,持以下材料到怀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怀化市教育局阳光服务中心旁)现场办理:

1、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接收函原件(或毕业学校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验原件